10月18日傍晚
在S24绍诸高速上虞方向
快车道上一辆大货车与小车碰撞
小车车身横了过来
后方车辆纷纷减速避让
车辆开始缓行
经过当班民警的及时引导,后方缓行车辆有序通过,路面很快恢复畅通。
事后,民警调查得知,张某驾驶浙G号牌小车途经事发路段时,眼见自己两侧都有一辆集装箱大货车,于是加大油门从两车的间隙中超过去。然而,当张某的车头刚超过左侧大货车时,贸然选择强行变道,但这时已经没有了变道空间,结果刮擦到左侧由黄某驾驶的皖S号牌集装箱大货车,碰撞之后小车又被推行将近200米,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是,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人员皆无大碍。
最后民警认定张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过错负事故全部责任,大货车驾驶员黄某无责任。同时,张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该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元。
绍兴高速交警温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高速公路车速快,随意变道、强行变道,往往会让其他车辆避让不及,从而易造成事故。请牢记安全变道口诀“一灯·二镜·三方向”务必要在具备足够的安全变道空间时方可安全变道,再着急也要牢记安全第一。
(通讯员:谢志建)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编辑:王春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