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街道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让每个村都有了法律顾问,这些驻点律师不仅是普法宣讲的宣传员,还是社区治理的好参谋。
在村(社)基层,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都有可能引发矛盾,而且因为认知不同,有些矛盾很难调解,譬如“群租房漏水,谁来赔偿?”“公共车位上汽车被剐蹭,物业公司是否需担责?”“老人被邻居家系着的狗狗惊吓倒地受伤,该怎么赔?”等问题,事情虽然不大,但涉及侵权赔偿,一分一厘都是群众利益,如果处置不好就会引发矛盾与积怨。
村(社)和谐与否,关键就看群众是否气顺,如果矛盾不断累积、邻里关系紧张,就会影响和谐稳定的局面。有些事,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可以协调,但有些法律层面的纠纷,不是专业人士解读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法律顾问进村的最大作用就是通过专业知识厘清矛盾,达到止讼息争的目的。
斗门街道在选聘村(社)法律顾问时,侧重于专职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志愿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退休公务人员等,经常性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提高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化解能力,补上基层治理缺少专业保障的短板。
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绍兴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绍兴村(社)基层更应畅通调解渠道、打破止讼瓶颈,让老百姓有怨可诉、有理可争、有气可撒。因此,斗门街道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充分体现了“借智借力”的创新智慧,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务实作出了较好的注解,无疑是值得推广借鉴的。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滨海潮声)
作者:越牛新闻 钱科峰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