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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购房、租房有补贴

2024-10-1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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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最高补贴35万元,越城区补贴房屋收购价的25%,上虞区租房每月补贴300元起……近日,绍兴多地出台政策,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柯桥区此次出台的《柯桥区实现共同富裕支持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实施细则》,明确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且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柯桥籍退役军人家庭可放宽到25平方米以下),城镇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且人均宅基地占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获得购房补贴。

记者从柯桥区建设局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村(居、社)提交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就能在房源供应库中选择购买心仪的房子。购房补贴金额为补贴面积内购买金额的25%,最高不超过35万元,不能直接抵扣首付款。在政府补贴后,仍不能支付全部房款的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可采取“租购并举”模式,即先行购买部分产权,剩余部分按照租赁方式承租。城镇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有宅基地或分家无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则可采用以权(房)换房的模式。

需要注意的是,困难家庭购房补贴与“青年安家”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等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计划通过3年时间帮助有意愿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安居,切实提升共同富裕成效。”柯桥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同样实行购房补贴政策的还有越城区。该区通过共同富裕“安居”工程,为城镇(农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按区属国有企业回购价购买存量商品房或者通过租购并举方式进行购买,购买的产权不少于50%。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由财政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房屋收购价格的25%(不包括精装修部分),但不得直接抵扣首付款。(详情可参见10月13日晚报头版相关报道)

购房能享受利好政策,租房也同样有保障。前不久,上虞区调整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为城镇社会救助、城镇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其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每户应保障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最高为60平方米。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进行计算。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元。租赁补贴实施梯度保障,家庭月补贴金额低于300元的,按300元发放。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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