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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绍兴一地出台实施方案

2024-09-29 15:49

来源:

今天(9月29日),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扩大婴幼儿照护(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奋力打造新时代“幼有善育”特色品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高质量打造“优质、普惠、均衡、便捷”托育服务区域范例。到2027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以下简称托位)达到5.5个,公办(含公建民营、不含幼儿园,下同)托位占比达到60%,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托育服务设施优化引领行动。

1.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按照《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导则(2023—2035年)》要求,2024年出台与柯桥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纳入村庄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地块出让(划拨)条件书中,明确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到2027年底,城镇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更加完善。(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自然资源分局、柯桥区建设局、各镇〔街道〕。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强统筹谋划,推进设施建设。按新建、已建城市居住区和农村地区的不同规划,合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在新建城市居住区,要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托育服务设施,确保每百户托育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每千人托位数不少于10个。在已建城市居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现代社区、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增加托育服务设施,实现每百户托育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每千人托位数不少于8个。在农村地区要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因村制宜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幼托一体园等托育服务设施。到2027年底,每千名婴幼儿拥有托位数不少于370个。(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自然资源分局、柯桥区建设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二)托育服务设施扩容提质行动。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发挥镇街主导作用。各镇(街道)要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资金补贴等多种措施,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发展政府主导的镇(街道)普惠托育服务。在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优先设置婴幼儿托位。支持集约化运作模式,依托多个社区,组网建设连锁化、专业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到2024年底,全区新增公建托位360个,5万以上常住人口的镇(街道)40%以上开设公办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到2027年底,5万以上常住人口的镇(街道)实现公办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自然资源分局、柯桥区建设局、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统筹教育服务资源,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建幼儿园原则上开设与小班数量一致的托班;改扩建类幼儿园,根据居民入托需求“可设尽设”托班。出台政策支持闲置幼儿园转型为专业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2024年,柯桥区闲置幼儿园转型为专业托育机构不少于1家。到2027年底,幼儿园开设托位数符合托育服务设施布点规划要求。(责任单位:柯桥区教体局、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3.发挥多元发展优势,鼓励国有资本办托。参照新昌县等国资办托模式,充分发挥国企机制优势,支持国有企业多元化开办托育机构,通过集约利用现有资产,集团规模化运行,打造自主品牌,对外输出运营管理服务,激活育强公建公营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引擎,引领带动全域普惠托育整体水平迭代升级。2025年9月前建成投用1家市级以上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到2027年底,建成依托国有资本打造的“品牌连锁”托育机构。(责任单位:金柯桥康养集团、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4.满足职工托育需求,引导用人单位办托。推动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建托育服务设施,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普惠托育服务。产业园区员工数达到1万人、企事业单位职工数达到1千人或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时,鼓励建设相应规模的托育服务设施。建立用人单位托育联盟,打造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平台。2024年,全区至少3家用人单位建成职工福利性普惠托育机构,托位数达到120个(按三级普惠托育机构要求);到2027年底,全区50%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职工福利性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柯桥区总工会、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机关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三)医育结合健康成长促进行动。

1.加强阵地建设,构建指导体系。2024年底前建成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妇幼保健机构协同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把婴幼儿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早期发展、家访和托育机构健康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当量,予以足额购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2万常住人口配备专职儿保人员1名。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养育照护公益活动。到2027年底,2万以上常住人口镇(街道)“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覆盖。(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注重人才培养,提升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托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加快保育师、育婴员等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依法建立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举办区、镇两级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全面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到2027年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教体局、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人力社保局、柯桥区总工会、各镇〔街道〕)

3.积极协同合作,强化中医特色。中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托育机构开展培训合作,坚持用中医的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健康提供服务,宣传中医药饮食、保健等知识,积极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适宜技术。到2027年底,等级托育机构中医药宣传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四)普惠多元降本增效支持行动。

1.鼓励向下延伸,健全服务体系。发挥公立医院和等级托育机构优势,向下延伸开设托小班、乳儿班。在原有补助基础上,合理测算小月龄托育服务成本,酌情提高乳儿班、托小班补助标准。2024年,全面启动托育机构乳儿班、托小班建设;到2027年底,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达到12%。(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财政局)

2.创新支持体系,开发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托育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鼓励开发托育信贷产品,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大额长期优惠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专用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探索“政府补助+机构自付”保险模式。(责任单位:柯桥区府办、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3.加强政策倾斜,落实优惠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标准执行(具体参照浙发改价格〔2023〕115号文件)。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出台支持措施,为职工适度报销子女保育费用,落实福利性普惠托育服务政策。基层工会开展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落实其他国家、省、市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责任单位:柯桥区发改局、柯桥区财政局、柯桥区人力社保局、柯桥区总工会、柯桥区税务局、柯桥水务集团、昆仑燃气、柯桥供电分局、轻纺城燃气、各镇〔街道〕)

(五)综合监管安全规范提升行动。

1.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备案效率。要加强协同、优化条件、减少程序,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对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含有“托育服务”内容的机构,在登记注册、建设、改造、消防验收(备案)、机构备案等方面加强业务指导。(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委编办、柯桥区民政局、柯桥区建设局、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加强动态管理,科学合理定价。将托育机构作为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的重点场所,建立信息联网、会议联商、执法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促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运营,守住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底线。依法对公办托育机构(含公办幼儿园托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科学核定收费项目及价格。(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发改局、柯桥区教体局、柯桥区公安分局、柯桥区民政局、柯桥区人力社保局、柯桥区建设局、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3.开展等级评定,发挥示范引领。根据上级部门等级托育机构评定标准和办法,提升托育机构专业素养;持续落实托育机构专项补助;积极探索对二级及以上等级托育机构建设实行奖励补助,支持托育机构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到2027年底,有等级的托育机构占比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4.推进平台建设,强化智慧监管。整合多源数据,迭代升级“智慧托育云”平台,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浙里办、浙政钉打造2个掌上平台,设置政府、机构、家长3个端口,开发办托入托、设施布点、安全预警、综合监管等N个应用,促进托育服务安全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柯桥区大数据中心)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幼有善育”工作目标,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定期解决问题。通过门户网站、媒体专栏、政策讲解、培训讲座、大型活动等方式,宣传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托育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附件:1.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重点目标清单

2.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1: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

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重点目标清单

附件2:

柯桥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工作清单

作者: 编辑:姜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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