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警方出动无人机!6名拉客招嫖人员被拘

2024-09-28 12:44

来源:

9月13日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公安

治安大队联合南大街派出所、白石路派出所

在大海阳立交桥附近

一举查获6名拉客招嫖违法人员

行动中

针对站街拉客招嫖易隐匿流动的特点

充分利用无人机高空飞行展开研判

摸清活动规律,及时固定证据

多组抓捕警力同时出击

一举将陈某、刘某等6名违法人员抓获

目前

6名违法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卖淫嫖娼不仅违法

更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的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内容来源:芝罘公安)

作者: 编辑:谢媛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