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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8日,赶一个“法律集市”,越城区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老百姓看得见、记得住、用得着

2024-09-2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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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今年初开始,越城区全区域推进“18公共法律服务日”,即每个月18日,集中公检法司、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500余法律工作者及志愿者,下沉到13个镇(街)各村(社)81个片区,与老百姓面对面,开展法律援助、普法、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集成式法律服务,全力打造村居“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将疑难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地”,成为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又一创新实践。

9月18日,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采访团来到越城区城南街道翠苑社区、府山街道西小路社区等服务点,现场体验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老百姓的法律问题,18日在家门口就能问

9月18日上午9点,在城南街道翠苑社区门口,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公证处等各个“摊位”已经准时“出摊”。不少居民熟络地跟工作人员交流着,也有一些路人被吸引驻足,好奇地上前打听。

“对老百姓来说,法律服务就像空气一样,平时感觉不到,一遇上事,又非常需要,但往往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咨询。我们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座桥梁,立足于老百姓的需求,整合全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精准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从今年1—9月份的情况来看,每月现场半天服务基本能满足老百姓的法律需求。”越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继瑞介绍道。

70多岁的姜大爷正在向律师咨询:自己与投资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给了3万元可以保本归还的“投资费”,但如今对方却到期不还。“这相当于被对方以所谓的合作协议钻了空子,其实应该直接写欠条。”律师用简单易懂的话解开了老人的疑惑,又耐心给出建议,“接下来您要把这些证据收集起来……”“这种服务挺好,能直接解答,耐心又专业。”姜大爷很满意。

“‘18公共法律服务日’真真切切带来了方便,各路专业人员能够每个月齐聚,帮助大家解决日常的法律问题。我们老旧小区里老年人比较多,需要公证的事务相对较多,在服务日,公证人员直接来现场,方便很多。”城南街道翠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倪彩效告诉记者。

通过服务日的互动,各个条线的法律工作者也都能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在反诈咨询特别多的社区里,民警会将反诈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在服务日设置宣传立牌,日常也会重点关注该区域的相关问题。

陈继瑞表示,除了这些固定的“18”成员,有时银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会被邀请到现场,“群众需要什么法律服务,我们就会全力提供”。甚至在每次询问前,工作人员都会跟居民确认是否方便现场讲,需不需要换到私密的环境,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

81个民情“哨点”,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点

“18公共法律服务日”设立的81个片区,犹如81个民情“哨点”,成为每月500多位法律工作人员排摸矛盾的“第一线”,让他们真正走到了矛盾的“风口上”。

城南司法所调解员潘卫东表示,大家的服务原则都是以非诉讼的调解优先,能现场处理就及时化解,即使需要后续处理,也要在相应时效内跟踪解决,做到登记问题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着实提高了解决矛盾的成功率。

前来咨询的人群中,不少是老人、外来务工者、体力劳动者等相对弱势的群体,平时能接触的法律资源不多,而他们遇到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问题等较为集中。

“谢谢同志们,跟你们一聊,我一下子就想通了,有事下个月我继续找你们。”在府山街道西小路社区服务点,居民张大妈正笑着跟工作人员告别。张大妈是服务日的常客,遇到各类生活的烦恼,都能在这得到大家“出谋划策”。

在这每月的“摊位”上,不少人来时或许带着怨气,走时却露出了笑脸。“也许有时候,大家就是需要一个倾诉的窗口,有人耐心地帮忙分析,顺顺气、谈谈天,可能生活中的很多矛盾都能在无形中化解。”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宇迪说。

在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鉴湖街道某小区里,业主张先生自2022年1月起一直未交物业费,拖欠相关费用4566元。物业多次催要无果,本来打算诉讼至法院,碰巧遇上了“18日公共法律服务”,让事情有了转机。物业公司的谷经理闻讯前来咨询,在现场,接待人员在初步核实情况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后,觉得可以通过调解予以化解。

很快,工作人员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原来,由于许多问题多次向物业反映没有结果,张先生便以拒交物业费来表达抗议。随后,工作人员还到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

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后,调解员和律师开展了调解工作,一方面劝说物业公司当好“管家”角色,换位思考,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解答好张先生的各类问题,耐心引导。最终,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一致意见,张先生表示会一次性支付欠交的物业费,纠纷顺利化解。

有事找“18”,公共法律服务成“用得着”的民生实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这正是越城区司法局的目标方向,希望将“18公共法律服务日”打造成特色法治品牌。今年1—3月,通过走访调研,越城区司法局先后在富盛镇、皋埠街道和陶堰街道开展试点,4月份全区铺开,将每月18日定为“公共法律服务日”,开展线下服务。并在村(社)上墙“法治地图”,老百姓扫码即可“一键找法”,遇到法律问题,随时随地都能找人咨询,“18公共法律服务日”真正转化成了老百姓看得见、记得住、用得着的实事。

“就像小孩子过年,有了固定日期,大家就会有盼头。遇到问题了,就会在18日那天来服务点咨询,这是我们设置服务日的初衷。”陈继瑞说,“18”除了是个日子,还有很多含义,我们常说“18”谐音就是“要发”,而“要发”首先必须“依法”,缩写的“YF”也代表越城法治,以及言法、依法、研法、用法、约法……多个法律相关的巧思融入其中。

据统计,1—9月,共有1531人次参与法律服务,现场实际解决问题共计462件。“目前来看,现场来的人数还是比较少,但我们线上提供的法律电话咨询有1万余起。线上线下如何融合,也是我们要继续探索的问题。目前正计划开设线上平台,将大家咨询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不仅可以便于工作人员梳理,还可以开放给公众,让大家对各类法律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陈继瑞说。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袁越菲 王文其 文 黄霄 摄 编辑:王春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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