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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浦街道出台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分级管控,奖罚分明

2024-09-2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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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清水闸村基础考核奖600元,并扣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0.3分。”因村内有人焚烧秸秆被发现,近日,东浦街道根据最近出台的考核办法,开出首张罚单。

东浦街道南片有成片的农田和拆迁闲置地块,种植的农作物较多。虽然街道强化了管控,但秸秆焚烧现象仍有发生。对此,街道出台《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全面动员街道、村社两级干部靠前作为,责任分工到人、到点、到时段,确保该街道全域范围内秸秆“有人管、有去处、不冒烟”。

根据办法,结合村社居住人口、耕地面积和区域大小,将全街道37个村社分设一级管控、二级管控和三级管控3档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从9月初至今年12月底。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奖惩。不同级别的管控区域,设年度岗位分1分至5分不等、基础考核奖4000元至2万元不等。发现秸秆焚烧的,根据不同情形,每发现一起扣除基础考核奖600元至3000元不等,并扣岗位目标责任制0.3分至2分不等。

办法还规定,街道纪工委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较好和较差的村社及工作人员实行通报表扬和批评;街道及各村社工作人员个人被通报表扬或批评,按1000元/人/次进行奖罚;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敷衍了事、处置不力的村社及工作人员,严肃问责追责。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王晓宏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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