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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绍兴一培训学校被查处

2024-09-14 13:23

来源: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结果。

案件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布谷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案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绍兴市柯桥区布谷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陈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当事人绍兴市柯桥区布谷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未经审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三位一体综合大楼102室第三层局部、201室第二层局部违规举办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教法(2019〕88号)序号1第2点,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18,133.33)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维码或登录省政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作者: 编辑:姜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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