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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实施!绍兴出台无偿救护奖励实施细则

2024-09-14 08:05

来源:

“救”在身边(新华社发)

在第25个“世界急救日”来临之际(9月14日),为鼓励群众“敢救”,一份鼓励群众实施无偿救护的《绍兴市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认定符合无偿救护奖或促进奖的个人和集体可以获得荣誉证书,并根据认定级别获得1000-3000元不等的奖金。

记者了解到,本《实施细则》中提到的无偿救护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自愿对遭遇人身损害或者人身损害危险的自然人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同时规定,列入无偿救护认定奖励范围的,行为发生地均应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受助人事后自愿给予无偿救护人报酬的,不影响认定。

无偿救护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促进大健康体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绍兴市无偿救护促进办法》为鼓励‘会救、敢救’提供了法律保障,消除了善意施救人的顾虑。我们根据这个《促进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希望通过对“救护者”的激励,能够更好地弘扬新时代绍兴人文精神,营造‘乐善好施、向善向上’良好社会氛围。”绍兴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此外《实施细则》指出,申请人(举荐单位)需自无偿救护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向行为发生地县级红十字会提交《无偿救护认定奖励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并通过“初审”“认定”“确认”“复核”“公示”“表彰”等流程,最终按照奖励标准给予行为人“无偿救护促进奖”或“无偿救护奖”。(注:文末查看《绍兴市无偿救护认定奖励申请须知》

无偿救护认定奖励申报联系电话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高建峰 编辑: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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