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红娘”牵线是不少单身人士寻觅良缘的一条途径。然而在绍兴新昌,竟出现了有人假扮红娘,随后索要“彩礼金”“三金”等,骗取他人钱财。
刘某因个人生活急需用钱,动起了以通过给他人介绍对象为名,来骗取钱财的歪脑筋。去年5月初,刘某见同公司保安杨某为人老实,且30多岁还没找到女朋友,于是就接近杨某,并介绍女子陈某给杨某认识。虽然,刘某明知陈某无意与杨某交往且结婚,他还是假意撮合两人。而陈某母亲则表示:“只要女儿愿意,订婚是可以的。”
当天晚上,刘某就谎称只要杨某拿出彩礼钱,女方同意订婚。杨某信以为真,于2023年5月至7月先后将32.8万元“彩礼金”、5万元“三金”等名义的钱款共计434666元给了刘某。然而刘某拿到钱就没了消息。等杨某回过神来,刘某已将这些钱用于个人债务及消费。杨某报警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日前,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潘秀玮 编辑: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