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法官,我已经在江西安顿下来了。谢谢你们当年的帮助,让我能清爽做人。”……
近日,柯桥区人民法院干警沈尧收到了这样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人是小王(化名),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10年前,从外地农村来柯桥创业的他,因手下团队施工时引发火灾,背上了61万元的欠债。小王的还债路令人唏嘘。
2014年,柯桥一化纤企业突发火灾,损失达100多万元。后查明,火灾原因系电焊工施工不当引起。而小王正是施工的承揽方。后经法院判决,小王承担61万余元赔偿责任。
判决书下达时是2016年,37岁的小王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家里还欠着不少钱。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沈尧,小王很绝望:“不是我不肯还,是实在拿不出钱来了。我现在也没有工作,这辈子我都翻不过来了。”
经柯桥区人民法院查实,小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这时,小王主动提出,能不能请法院帮忙协调,他愿意打工还债。
考虑到小王的实际情况,沈尧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可这么大的赔偿金额一旦分期,时间会拉得很长,原告能接受吗?
他试着向原告方化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老李(化名)提出了让小王分期还债的想法,并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一致:让小王到老李的化纤公司工作,工资用来定期还债。并初步商定,小王每月工资8000元,其中5000元用来支付欠款,剩余的钱给小王用于生活费。
按照这个协定,小王要还清赔偿款,大约需要10年。
协议达成后,小王去了老李的工厂,工作十分勤恳。因为表现好,老李对他十分信任,还把厂房的几个小工程承包给了小王,工程款抵债,加快了还款进度。
后来,小王又给沈尧打来电话,提出想二次创业,以尽快还清欠款,并缓解家庭困难。
沈尧再次找到老李沟通。老李很干脆地同意了。经过几年的相处,他相信小李是个能信守承诺的人,而且脑子灵光,一直在车间打工的确有些屈才。
还清欠款的那一天比预想要早一些。还清了60多万元欠款后,小王长舒一口气,高兴地给沈尧打来电话。
原以为无望的欠债不但还清了,而且比预计提早了3年,老李也很满意。很快,他就寄来了结案申请报告,此时,距离法院受理案件刚好7年。
对法院当年的“善意执行”,小王一直心存感激,于是有了开头的这一通电话。电话中,他告诉沈尧,因为得到了绍兴另一位老板的赏识,他现在在江西帮其管生产,做生产厂长,年薪50万元。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王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