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育惩戒就是一把成规矩的“戒尺”,如果没有了这把“戒尺”,一些教师就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随着教育惩戒权的落实,教师在教育惩戒中的角色和心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愿管、敢管、会管会成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常态。教师手里有“戒尺”,学生心中必定有所畏惧,对学业及规则才会有更多的敬畏
教育惩戒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育惩戒就是一把成规矩的“戒尺”。半个世纪以来,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骄贵,批评不得,加上家长维权意识较强,教师稍有严格教育,就可能会被家长投诉。久而久之,教师没有了教育惩戒这把“戒尺”,一些教师就不愿管、不敢管,进而不会管。
教育惩戒,自古就有,所谓“闻过而知礼,知耻而后勇”。孔子就十分注重教育惩戒,他的教育惩戒方式主要有避而不见、言语责备、后果体验、叩击警告等。
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对书塾先生有述:“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看来鲁迅先生的启蒙教育中就有戒尺和罚跪,虽说先生不常用,但在必要时,先生还是会用的。当教师手里有“戒尺”时,学生心中必定有所畏惧,对学业及规则才会心存敬畏。
早在2021年3月,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就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相信今后在《意见》支持下,教师在教育惩戒中的角色和心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愿管、敢管、会管会成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常态。不过,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要关注。
一是要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工作,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重塑教育生态,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尊师重教”的价值,让社会大众认同教师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是“尊师重教”的一部分,让教师的自信心和责任感随之增强,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使教师愿意积极介入学生教育成长的全过程。手中有“戒尺”,教师才愿意管。
二是要加强家校之间合作。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负责,可极大减轻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负担。手中有“戒尺”,教师才敢于管。
三是要增加教师法规培训。通过对教师教育惩戒权等法规的专业培训,提升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能力和水平,更加自信地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同时可杜绝越界惩罚的情况,避免教师因对相关法规理解不足,而使教育惩戒超越法规规定。手中有“戒尺”,教师才会管。
学之道在于“悟”,教之道在于“度”。教育惩戒不仅要有,还要做到张弛有度。相信随着多方措施的落实,把“戒尺”还给教师后,会构建一个积极、健康、有效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既保证教师愿管、敢管、会管,又保障未成年学生的权益不受侵犯。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陈劲草 编辑:邵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