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高额利益,一诈骗犯罪团伙设下“首付购车”骗局,利用他人身份购买汽车,办理分期贷款,再转手洗白销赃,造成汽车金融公司不良贷款增加,短短一年时间,骗取全国6家汽车4S店18辆汽车,造成贷款损失300余万元。
今年7月,经绍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梅某、陈某魏、陶某等23人因犯贷款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谜团:
付完首付
车主和销售人员双双失联
“什么,这4辆汽车的车主都不见了?”王浩(化名)是绍兴某汽车4S店的销售经理,2022年10月,他发现,在7月到8月期间销售出去的4辆汽车,购车方在付完首付款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这4辆汽车的购车者都办理了长期贷款,按照我们的规定,是要在店里上牌然后办理车辆抵押手续的,可他们没有办理手续就直接将车开走了。”王浩说,两三个月过去了,这些车主统统失联,而分期贷款在付完两三期后,也都没有再还,随之失踪的,还有销售这4辆车的销售员陈某魏。
就在王浩一筹莫展之际,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绍兴另一家汽车4S店里,该店销售经理张泽(化名)发现,同样在7月和8月期间,店里出售的6辆汽车连带车主也消失不见了。“车主在支付完首付款后,没有按规定在本店内上牌,也没有办理车辆抵押手续,将车辆直接开走以后失联。”一同消失的,还有这6辆汽车的同一名销售人员陶某。巧合的是,陈某魏和陶某都是在同年7月应聘上岗,又都在8月底“失联”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手段,还有一同消失的销售人员,此时的王浩和张泽意识到被骗了,而两家公司的贷款损失达150余万元。
真相:
转手倒卖
骗取汽车贷款后逾期不还
经过柯桥警方对案件的侦查,2023年4月,陈某魏、陶某、梅某等人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后查明,这是一伙潜伏在汽车4S店里的“骗贷团伙”,他们设下了“首付购车”骗局,然后不断上演购车贷款“大戏”,通过异地上牌,再转手倒卖从中牟利。
“我原来是在广东做汽车销售员的。”据陈某魏交代,2021年,他在广东某汽车4S店做汽车销售员时,一名叫杨某龙的人找到了他。“我们都叫他阿龙,他想跟我合作,通过假装贷款的形式,将车辆贷款买下,我再把车辆合格证、发票拿给他,他将汽车卖掉以此来获利。”陈某魏交代,他当时就心动了,按照阿龙的方法,他将一辆售价为31万元的汽车卖给客户陈某潮,贷款总额22万余元,而自己拿到了13000元的好处费,而阿龙将车开到外地上牌,然后转手卖给二手车行,陈某潮也拿到了4.5万元的好处费。“这些客户是阿龙找来的,听说都是急着贷款套现的人。”
此后,陈某魏与阿龙就建立了基础的信任,又合伙骗了3辆车,贷款额度都在20万元左右,每次陈某魏都能拿到好处费2万元。
就这样,卖了4辆车后,陈某魏害怕被公司发现,便选择离职。但尝到甜头的他想到了同样做汽车销售的朋友陶某,随后陈某魏找到了陶某,向他分享了自己的骗车套路,二人一拍即合,在深圳又尝试“做”了2辆汽车,熟悉了作案方式后,就决定离开广东,去浙江试一试。
当杨某龙得知陈某魏要到浙江发展后,他将在江浙一带做贷款中介的梅某介绍给他们,三人很快明确了各自分工:陈某魏和陶某分别到绍兴两家汽车4S店内做“卧底”销售,由梅某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的“白户”(指征信空白,资产状况较差的人员),伪装成“客户”去店里买车,由梅某垫付首付款,再把车子直接开到外地上牌并转卖,而客户往往偿还两三期贷款后,就拉黑失联了。
提醒:
贷款不还
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他们跟我说不还贷款,最多就是变成黑户,不会有事的……”“客户”吴某回忆起自己的经历,悔不当初。据吴某说,2022年7月,他在网上看到了零首付买车还能赚钱的消息,想到自己有大笔债务,就对这事提起了兴趣。随后,他经人介绍来到了绍兴,用自己的名义分别“贷款”买了两辆车。“车子转手被卖后,我拿到了40%的佣金。”吴某在这件事上拿了17万余元好处费,但只支付过两三期按揭贷款的他,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其他跟吴某一样的“背债人”,也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这是一个用‘买车—骗贷—卖车—分赃’模式敛财的犯罪团伙。”据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检察机关审查,自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陈某魏、陶某作为汽车销售人员,与汽车中介杨某龙、梅某等人经事先商量,由中介人员介绍欲买车套现,且无还款能力的客户进行抵押贷款买车,中介人员垫付首付款,销售人员帮助客户办理车辆贷款,并在客户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将车辆合格证、发票等材料交给中介人员,客户提车后,当即将车辆交给中介人员,由中介人员将车辆销售,销售所得由销售人员、中介人员、客户瓜分,客户在偿还三期左右贷款后再未归还。
该检察官提醒,各金融机构需加强业务审核和风险识别,严格贷款资料等证明的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控机制,针对车辆抵押过程中的管理漏洞建章立制,加强车辆抵押过程中的监督,实时掌握车辆的登记、抵押变更情况,防止“内鬼”违规操作。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处理。
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应充分认识“贷款套现”行为的危害性,通过正规途径申请贷款,按时履行贷款协议,切莫为了一时利益触及法律红线;车辆销售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切勿贪图一时小利,沦为犯罪帮凶。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