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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即将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2024-08-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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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用地再开发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近日,记者从绍兴滨海新区主任办公会议获悉,滨海新区即将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旨在加快盘活存量用地,提高空间配置效率,稳妥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计划力争到2027年9月的试点期末,新区盘活低效用地6000亩以上,其中低效工业用地5000亩以上,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以上,试点区块成为‘土地亩产倍增’的标杆。”绍兴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范围主要包括需要实施改造的旧商服、旧厂区和城中村土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土地;因城乡规划调整,需要实施“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等。优先将袍江汽车城、“绍芯谷”等区域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块。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分为调查准备阶段、规划编制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提炼阶段。主要包括调查摸清低效用地底数、打造再开发重点片区、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用地四个方面。

在推进工作中,将着力再开发重点片区,围绕“可实施、可展示、可总结、可复制”的要求,从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不同角度选取再开发资源集中、潜力较大的区域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结合片区发展条件明确再开发目标,确定再开发方式和规划管控要求,综合现状权益与相关政策制定整体利益平衡方案,确定片区内项目的建设时序,分步推进实施。

根据相关政策,在此次试点任务中,将鼓励“化零为整”。对于低效用地连片开发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建设用地,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给周边产业项目作为增资扩产用地(商品住宅用地除外)。原则上单宗面积不超过3亩,累计不超过再开发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经论证确实无法单独开发的可适当放宽限制。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供应方式,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产业用地供地方式,起始价格按照租赁(弹性年期)年限评估价确定。在确保公开公平的情况下,支持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试点工作将助力低效用地改造,有效破解再开发过程中各类难点堵点,挖掘土地利用潜力。”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聚焦产业焕新、产城融合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为打造“大湾区强劲活跃增长极、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更可持续、更富优势的要素支撑。

作者: 编辑:黄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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