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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内有“常用车位” 为何不能申请个人充电桩?2

2024-08-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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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记者联系了国网绍兴供电公司越城供电分公司迪荡供电所相关工作人员。“老小区的车位属于公共性质,如果随意安装充电桩及专用电表可能会影响到他人正常使用,原则上肯定是不允许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力部门主要负责装表接电,必须在固定车位内进行,需要车主提交车位使用证明,而个人充电桩的安装不在其管辖范围内,主要由4S店完成,“不建议在公共车位上安装个人充电桩,这样很有可能会引起邻里矛盾。”

“如果无法开具相应证明,建议还是直接前往就近充电站充电。现在越城区范围内充电桩分布比较广泛,价格实惠也比较安全。”该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截至目前,仅越城区范围内就已建成公共充电桩近4000枪。而针对老旧小区没有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晚报也曾于8月3日报道,在老旧小区较为集中区域周边配建有路边车位的次要道路,越城区将按照现有停车位20%—35%的比例建设充电车位,为更多老旧小区居民新能源车充电带来便利。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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