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政策支持,建好托养机构,规范机构管理
补齐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短板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本文立足越城区实际,在实地调研、访谈交流的基础上,对越城区建设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进行了思考。
基础现状
早在2008年,越城区就提出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大力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工作,在给予经济支持、托养服务供给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建立专项福利制度。为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确保重度残疾人能够得到基本照护,越城区对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用于照护服务,其中一级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按500元/人/月标准发放,一级视力及二级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按250元/人/月标准发放,二级视力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125元/人/月标准发放,一二级听力、言语残疾人按50元/人/月标准发放,在机构集中托养的再上浮50%。截至目前,惠及1.2万多人次重度残疾人。
发展集中托养服务。为满足重度残疾人托养需求,越城区于2020年依托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资源建立了越城区绿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设有床位40张,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社会化托养服务,并按低保低边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年6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年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托养补助。
培育志愿助残组织。2023年5月,越城区聚焦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料难问题,发动成立了“透口气”志愿服务队,向重度、困难残疾人提供短时看护等喘息服务,让家庭有空“放个假”。
存在问题
集中托养接受度不高。受传统观念影响,当前大部分重度残疾人更乐于留在熟悉的家庭中生活,导致到机构集中托养的意愿不强。同时,根据调研,大多数重度残疾人的亲属或多或少存在残疾人“吃饱穿暖就好”的观念,忽略了残疾人科学护理、文化娱乐等需求,送残疾人到专业托养机构的积极性不高。
集中托养供给不足。截至目前,越城区仅建有1家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且仅有40张床位,覆盖面有限,与现有重度残疾人实际托养需求数有较大差距。另外,越城区绿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市区内,对于家处偏远农村的重度残疾人来说,极其不方便。
集中托养收费“昂贵”。一方面重度残疾人因护理、康复等需要日常开销大,另一方面有的家庭成员因要照料重度残疾人而无法正常工作,所以大多数重度残疾人家庭支出多、收入少,生活极其困顿,难以负荷到机构托养的费用。如以绿康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例,收费标准每月从3450元到7650元不等,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的托养补助,但仍然超出重度残疾人家庭的负担能力。
托养服务规范性不足。当前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主要依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6-2013)》和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但省、市、区层面仍未建立细化标准体系,评估验收、日常管理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同时,目前普遍缺乏专业的托养服务人才。
意见建议
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工作合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顶层设计、整体统筹谋划,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残联、民政、财政、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全力协作配合,合力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
加强政策支持,护航优质发展。在托养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出台建设补助、房租补贴、床位补贴、考核奖补等政策,并落实税收、供水、供电等优惠措施,减轻机构运行的成本和压力,鼓励和引导其降低收费标准,提供普惠性、公益性的托养服务。打通部门间政策壁垒,在残疾人入托后,将原发放至残疾人个人的低保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与托养有效衔接起来,用以抵扣残疾人托养费用。
建好托养机构,扩大服务供给。全面摸清重度残疾人残疾类型、个人自理能力、家庭照护能力及服务需求等,分层分类精准提供托养服务。一方面区级加快建设1家规模不少于100张床位的公益性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着力解决迫在眉睫的寄宿制托养照护需求;另一方面,依托镇街养老机构、村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立残疾人日托站,让重度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日间托养服务。与此同时,探索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模式,向居家重度残疾人提供助洁、康复、护理、陪伴等上门服务、“呼叫”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层次托养需求。
规范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管,确保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可持续规范发展。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培育一批具备管理经营、康复护理、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托养队伍,着力打响优质托养服务品牌。
(作者系越城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