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绍兴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某婚恋诈骗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田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胡先生年近30岁仍是单身一人,眼见同龄人一个个脱单、结婚,再加上父母催婚,压力剧增。他的发小胡某得知此事后,便给胡先生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妻子田某的闺蜜小周。在胡某夫妇的热心牵线下,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随着双方感情不断升温,胡先生多次提出语音聊天、视频聊天和线下见面的要求,但每次都被小周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虽如此,胡先生依然对小周百般呵护,对小周提出的家人生病急用钱、购买床品等借钱理由全部答应,前后陆续借给小周11万元。眼见交往满4个月,女友还是一直不肯露面,胡先生这才冷静下来提出了分手。对于交往过程中发生的借贷,中间人田某表示会帮胡先生督促小周尽快还钱。
没多久,田某又给胡先生介绍了自己的闺蜜小胡。在感情稳定后,女友便带着亲属来跟胡先生的父母见面,并商量结婚事宜。谁知,眼见婚期将近,未婚妻竟联系不上了。恼怒的胡先生报了警。
原来,胡某夫妇给胡先生介绍的两个女友都是他们夫妻俩假扮的。为了蒙骗胡先生,夫妇俩还在抖音上请来两名演员扮演未婚妻及家属与胡先生谈婚论嫁,出场费每次2000元。经核实,胡某夫妇二人骗取胡先生的钱财达27万余元。
随后,案件移送至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检察官审查发现,胡某见胡先生因婚恋交友犯愁,便起了歪心思,撺掇妻子田某注册另一个手机账号,田某假扮闺蜜与胡先生开启网恋模式,胡某则怂恿胡先生答应女友花钱的需求。胡先生转给女友的钱款也早已被胡某夫妇二人挥霍一空。
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田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胡先生25万元。6月18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田某向法院提起公诉。因胡某在逃,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陈益柯 编辑:胡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