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凌晨2时13分许,在S24虞诸高速上虞方向有两辆大货车追尾,后车车头严重变形,幸无人员伤亡。
“我打了个瞌睡,没注意到前车,就一下子撞上去了。”昨天,货车司机朱师傅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当晚,自己驾驶着货车在高速上行驶,行至事发路段附近时打了个瞌睡,便一头撞上了吴师傅驾驶的另一辆货车。
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立刻赶赴现场,只见朱师傅驾驶的货车,驾驶室与发动机严重错位。吴师傅驾驶的前车,其左后车厢因撞击变形,运载的砂石散落一地。幸好两名司机都系了安全带,没有受伤。
随后,民警和施救单位叫来吊车和铲车,清理路面并将事故车拖离高速。
交警调查了解到,此次追尾事故是由于两名司机疲劳驾驶造成的。前车司机吴师傅因疲劳驾驶,开着双跳灯,在高速公路上以14公里/小时低速行驶。后车司机朱师傅则没有注意到低速行驶的前车,一不小心撞上。
因此,本次事故中,被追尾车也要承担一半责任。按照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速度低于最低时速20%以上的,除了罚款扣分,还要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最终认定吴师傅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负事故同等责任;朱师傅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负事故同等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当前是“夏困”高发期,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在行车过程中感到疲劳,请及时下高速或者去就近的服务区休息,此外,高速上低速驾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不可带有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记者 胡安娜 见习记者 吕逸航 编辑:黄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