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工程项目为由向上虞一家公司租赁钢管,没想到这些钢管转手就被他卖掉。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近日,上虞区公安分局梁湖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钢管租赁公司的老板王某报案,他说自己价值40余万元的钢管,本来是出租给别人的,疑似被人卖到了废品回收站。
原来,5月初,自称上虞盖北某工地负责人的廖某找到王某,表示急需租赁一批钢管。双方谈好价格,签订合同并注明租赁费用。
3天后,廖某安排货车上门运走第一批钢管。之后,廖某多次租赁钢管,但均未支付租金预付款。“预付款还在走流程,后续我们还有一大批钢管要租,你就放心吧。”廖某以工地货款审批要走流程为由,一再拖延。
直到6月中旬,王某才从货车司机处得知,钢管将被运往上虞丰惠。
“不对!不是说是盖北的工地吗?”王某心中疑惑,便开车一路尾随,竟发现货车上的钢管在上虞丰惠一废品回收站过了磅,随后,货车又来到上虞百官某废品回收站卸货。“我被骗了!”此时,他才恍然大悟并报警。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多方取证后核实,廖某以租赁为由,非法售卖钢管配件,总价值高达40余万元,已涉嫌诈骗罪。
“租来的钢管,我的确都卖给废品回收站了。”到案后,廖某如实交代,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又想赚点快钱,便想到租赁钢管转卖套现的方法。为避免废品回收站人员怀疑,他还特意伪造一张材料报废单。
警方查实,嫌疑人廖某以每吨2100元的价格售卖钢管约57吨,非法获利近12万元,一个月便挥霍一空。目前,廖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陈晓锋 编辑:邵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