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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地法院判了!男子因医保诈骗获刑

2024-06-24 17:59

来源:

明明是工伤

却谎称“自伤”?!

得了赔偿又骗医保!

近日

楼某因诈骗罪

被绍兴诸暨法院判刑了!

工作时不慎摔伤

假装“自伤”用医保报销

事情要从2021年7月说起,当时,市民楼某在高空作业时不慎摔落。送到医院后,项目负责人为楼某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然而由于伤势较重,在用完这部分医药费后,负责人不愿继续承担后续费用。

“老板不肯付钱,工伤又不能使用医疗保险,那我该怎么办?”于是楼某“急中生智”,向医院出具了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事由证明单,谎称自己是在家中干活时摔伤。

之后,楼某住院治疗期间费用均使用医保报销。

累计骗取金额超4.4万元

被法院判了

2022年3月,楼某经司法机构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与项目负责人等多次协商赔偿未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同年10月,双方达成调解,项目负责人同意赔偿楼某医药费等费用。

当年年底,楼某接到相关部门关于退还医保费用的通知,但他并未在意,继续使用医保,最终累计骗取医疗保险基金4.4万余元。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2023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对楼某立案侦查,之后移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后,楼某全额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楼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四种情形,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因此,提供劳务一方隐瞒第三方责任、虚构受伤原因使用医保进行报销,骗得金额达到诈骗罪标准即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能涉及

医保诈骗的情况

1、“务工型”:常见于住宅装修、个人承接的小工程、家庭作坊式小工厂中,务工人员在务工中受伤,后谎称在自家受伤使用医保就医。

2、“农村帮工型”:常见于农村建房、搭棚过程中,邻居提供帮工过程中受伤,后谎称在自家受伤使用医保就医。

3、“交通事故型”:常见于电动二轮、三轮车事故中,无责任一方谎称自己摔伤使用医保就医。

医保基金是广大群众

看病救命的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规定了

医保基金报销的适用情形

大家要自觉遵守

国家医保制度

如实申报

切莫因一时贪利

最终因小失大

(越新闻综合诸暨西施眼)

作者: 编辑:严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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