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内容指出,为建设越城区东光地块项目配套道路规划镜湖路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工程,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并予以公示。一起来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高建峰
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内容指出,为建设越城区东光地块项目配套道路规划镜湖路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工程,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并予以公示。一起来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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