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绍兴越城区人民法院袍江法庭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细化落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主动把调解工作置于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一体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通过确定解纷重点、明确各方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向村镇“借力借势”,以“小支点”撬动诉源治理大效能。今年一季度,袍江法庭收案46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7.5%。
庭务主任上“补习班”
“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定金,一旦发生违约,支付定金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相对的,接受定金方也可罚没定金。”前不久,马山街道尚巷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骆志英参加了一堂特别的“庭务主任带班学习课”,在听了法官的讲解后,她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定金罚则”这个知识点,并且着重写了此“定”非彼“订”。
骆志英学到的理论,很快用在了实战调解里。
一起发生在建设公司和建筑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被袍江法庭委托到尚巷村“共享法庭”进行调解。双方还没落座,就吵了起来。
“我一边告诉建设公司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罚则,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另一边劝说供应商与对方积极沟通。经过多次协商,建设公司答应一周内支付货款。”骆志英说。
一周后,事情圆满解决,供应商送来了锦旗。“退一步海阔天空,多亏了调解员帮忙,我们企业的资金链变得更加健康了。”供应商感激地说。
袍江法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庭务主任带班学习”机制,就是让“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轮流来法庭上“补习班”,在旁听类案庭审、参与调解过程中,法官“手把手”向庭务主任传授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提升庭务主任解纷业务能力。
目前,“庭务主任带班学习”机制已经在滨海新区多个街道推行,袍江法庭法官轮流到各个村(社区)指导。
“朋友圈”就地解纷争
近年来,袍江法庭除了依托“1+5+N”机制为每个村(社区)“共享法庭”配置联系法官、顾问律师、妇女干部、民警、调解员外,还通过挖掘乡村文化内核活力扩大解纷“朋友圈”,不断壮大调解队伍,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消灭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马山街道尚巷村是绍兴有名的师爷之乡,袍江法庭积极发挥“师爷智慧”,拓宽调解主体,丰富“调解菜单”,把“师爷调解团”做成一张“金名片”。
自尚巷村“共享法庭”设立以来,在庭务主任的精心组织下,一个由老干部、老党员、老队长、老军人、老村民组成的尚巷村“师爷调解团”诞生,该调解团以“仁”“和”文化为核心,利用地缘、亲缘优势主动调查事实、介入纠纷、化解症结。
此外,位于袍江的全市首个人大代表联络室“特设共享法庭”,也为解纷提供了新鲜血液。通过吸纳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法庭探索运用“代表说理+法官释法”联合开展驻点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纠纷调处、法律帮扶等司法服务。
近两年,袍江法庭不断深化“法官进村”工作机制,推动镇街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法治良序,目前辖区已成功创建13个“无讼村居”。
比学赶超促调解
在基层,如何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纠纷?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调解中,袍江法庭的法官不仅是“法官”,更是一名村级调解“指导员”。近年来,法庭注重村级调解队伍培养,精准培育社会调解力量,在调解纠纷中,邀请调解员到庭审或调解现场旁听,“精准滴灌”指导调解方式和技巧,以点带面,在村居形成纠纷解决的比学氛围。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袍江法庭还通过“积分制”,将庭务主任和各方调解力量协助调解、联系法官指导、申请司法确认、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在线证据交换、参加庭审等工作,按次数分别加计分数,最终按总分排名评选优秀庭务主任和金牌调解员。
“通过实施积分制和评比机制,可以有效激发调解员们自主学习业务知识的热情,进而形成全员共同学习、相互借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调解工作不断提升。”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袍江法庭庭长张爱萍说。
“积分+荣誉+奖励”,让调解员有了成就感,参与协助法院调解事务既得实惠,又有“面子”,还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我们的调解员直接对接法官,在调解中,调解员会形成调解反馈表,详细记录双方的争议焦点,如果调解不成,案件会直接转到办案团队,方便法官快速了解案情。同时,调解员会全程跟进案件,做到诉前调、诉中调、判后调,真正将调解贯穿始终,让司法服务更靠前、纠纷化解更彻底。”张爱萍说,除了调解,法庭还以“共享法庭”为载体,依托“越法微课堂”“越法宣讲团”“四百·四进”等活动,定期为村民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联合越城区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
尚巷村“共享法庭”正在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越牛新闻综合绍兴日报·滨海潮声)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周梦琪 通讯员 胡吉飞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