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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更多停车设施节假日免费

2024-06-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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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区发改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制定并发布《越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越城首次单独制定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停车虽是事,却关系大民生。据统计,全区共有24000余个各类公共停车位,其中包括城市道路近5200个、交通场站1600余个、公立医院4100余个、体育场馆和景区配套5200余个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近8000个公共停车位,这些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停车位,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而其他类型的停车场,收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但依然受管理部门监督。

“这是越城区首次单独制定规范停车收费的管理办法,之前都是参照市级管理办法执行,此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登记流程,分工明确,让管理服务更有的放矢、更精准。”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下放,全区停车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其中,区发改局负责制定政策和收费标准,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管理公共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收费区域设置与调整,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收费规范、行政处罚价格违法等。

方案提出,严格控制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范围。区综合执法局应会同交通管理、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每年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综合市容市貌、城市交通、市民需求等因素及时调整泊位设置、收费范围和区域分类等,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除收费范围以外的其他道路停车一律实行免费停放。

鼓励停车设施节假日免费

城市中不同区域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不同的,由于越城区辖区内既有古城这样的老城区,也有“镜湖”这样的新城区,因此《管理办法》将城市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区域划分为特级区域、一级区域和二级区域,按照中心城区高于边缘城区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

在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中,越城区16家机关事业单位的729个停车位,向游客和市民免费开放,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公家”停车位“错时停车、资源共享”从临时试点迈入常态化。《管理办法》也明确,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社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向社会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并鼓励各类停车设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补休、连休期间免收停车服务费。

加强小区内物业停车收费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位的设置与收费管理,《管理办法》也有明确。首先是停车位的设置,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在区综合行政执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区建设局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其次,由区建设局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对小区内物业停车收费管理,在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小区内停车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管理办法》实行后,区发改局会协同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对各类停车场所开展联合检查,敦促停车场运营者合法经营、合理收费。”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对于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不出具或不使用规定收费票据、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费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捆绑服务强制收费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也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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