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对损坏的古桥调查取证。(任小宝 摄)
检察官查看运河柯桥段水域生态环境。(丁丽娜 摄)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丁丽娜 摄)
今年是中国大运河申遗10周年,10年来,浙东运河绍兴段清波扬芳,风景如画。在保护传承大运河的行动中,绍兴市检察机关系统化、持续性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大运河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运河母亲的容颜,守护世界文化遗产。
绍兴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共办理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1件,督促整治河道90余公里,修复文化遗产毁损等问题点80余处,清除沿岸固体废物11000余吨,拆除违建11000多平方米,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传承、环境保护贡献出检察力量。
创新保护运河方式
打造运河保护“绍兴样本”
大运河保护不能只保护一段一节,而是要全流域保护。为有效破解大运河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困境,绍兴市检察机关牵头,大运河流经六地的检察机关联合签订《关于建立萧柯越虞余江检察机关保护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13项配合协作机制,为浙东运河上下游全线保护、同步治理筑牢司法屏障,建立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依托该机制,六地检察机关在各交接区域已开展多次联合巡查,发现和相互移送线索30余条。
上虞区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为依托,促进当事人缴纳野生动物生态资源修复款150余万元,并联合当地公安、法院、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运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开展基地公开庭审、非法捕捞重点区域增殖放流等活动,完善个案办理后半篇文章。
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接市名城办“绍兴古城保护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等,以数字赋能提升涉大运河公益保护效能;吸纳140名古城守护官成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建设“益路同行”志愿者驿站,深化创新保护监督手段,凝聚大运河公益保护社会力量。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托“绍兴河长通”App信息联动平台、12345政务信息平台等大数据手段,实时收集涉大运河保护相关线索,并借助无人机巡航等方式调查核实,分类督促助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大运河协同保护。
绍兴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加强对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利用等的关注,扎实办理有示范效果、有引领价值、有绍兴地域特色的高质效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协作,合力解决大运河保护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守护好运河母亲的容颜,打造出大运河保护的绍兴样本。
作者: 编辑:严心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