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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推出8条举措构建“过罚相当”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2024-06-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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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过重罚”、机械执法、生硬执法、过度执法等执法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近日,绍兴市司法局聚力推出8条举措构建“过罚相当”长效机制,围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核心原则,推动处罚实施更加规范,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更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八条举措的具体内容吧!

一、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调整适用

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单位一清单”集中公示,实施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制发免罚轻罚清单,总结推广“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建立健全基准动态调整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调整适用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裁量权基准,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调整适用情况及时同步备案,打通市县信息壁垒。

二、明晰“过罚相当”适用准则

处罚种类和幅度的确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尽量避免类案不同罚。明晰单行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单独适用单行法处罚难以体现过罚相当原则的,依法适用行政处罚法。严格遵循并积极运用“比例原则”“适当性原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兼顾执法目的和权利保障的平衡,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

三、建立疑难案件论证容错机制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健全案件论证容错免责机制,为执法人员营造“能动执法”的良好氛围。对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处罚幅度选择等适用存疑或者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执法机关应当组织行政法专家、法律顾问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以提交依法治市或区、县(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进行讨论并提出倾向性意见。

四、健全执法诉求沟通和投诉机制

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联、“企呼我应”平台等建立行政执法诉求沟通和“小过重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聚焦企业和企业家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问题,不断创新沟通形式。对问题线索不予处理的,司法行政部门评估后积极跟踪督办。

五、实施处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在立案、检查、调查、决定、执行、结果公开等环节,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相对人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价,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有效降低生产经营负面影响。

六、积极探索行政合规结果应用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原则,处罚决定作出前,行政相对人及时进行合规整改且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或者酌情予以从宽处理。

七、全领域推行“说理式”执法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重点遵循“事前讲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原则,在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和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基础上,明确适用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道理”,利用合情理、合法理的说理式文书来体现“过罚相当”,将“说理”贯穿行政处罚实施全过程,提升处罚决定的说服力与公信力。

八、开展全市“逐利执法”专项治理

坚决摒弃为创收而执法、为谋利而执法的错误思想,重点针对乱收费乱罚款、随意关停企业等逐利性执法行为,综合采取明查暗访、案件回访、案卷评查等方式,于7月底前陆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查纠整改。注重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发布宣传,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作者: 编辑:黄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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