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建和、秘书长闾小锋分别带队赴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调研《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文广旅游局,柯桥区、嵊州市、新昌县人大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一行在三地分别举行座谈会,听取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征求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其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挖掘诗路文化资源,积极修缮诗路文化遗存,着力开发诗路文化旅游路线,将诗路遗存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有机结合,让人们在参观游览过程中充分感受到了诗路文化的魅力,《条例》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调研组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家底,尽快制订保护规划和资源目录,运用数字化手段形成详尽数据库,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唐诗之路文化资源提供依据;要创新保护方式,积极探索新举措、新路径,强化对诗路文化遗存的保护,加大对修缮维护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文化遗存得到有效保护;要拓展利用途径,充分发挥诗路文化在文旅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挖掘现实场景背后的历史故事,通过“讲好故事”,让更多人能够更好地了解诗路文化内涵,要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提升旅游体验感,吸引更多游客来绍感受诗路文化、体验诗路风情;要加强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通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支持诗路文化保护和利用工作,共同为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推高质量打造文化高地作出有力贡献。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作者: 编辑: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