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有关部门获悉,去冬今春,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整个防火期内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有效确保了73万亩森林资源安全。
据了解,我区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规,依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出台了《森林消防禁火令》,要求于2月1日至5月5日的禁火期内,在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开展容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否则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从去年11月1日开始的森林防火期内,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我区抓住高风险天气、节假日和“3·19”森林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在电视投放公益宣传片、利用广播电台友情提醒、发送短信警醒警示、赴田间地头设摊宣传等各种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特别是在清明期间,专门发出了《森林防火倡议书》加以引导和提醒。
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共同努力。如区森防指办牵头开展涉林镇街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开展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督促工作,区民政局做好文明祭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做好田间地头农事用火工作,区文旅部门加强风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做好违规使用野外火源查处工作,各镇(街道)通过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确保178名护林员正常开展日常巡查。
我区还应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32个“森防天眼”高位监控摄像头,一旦发现在田间地头、林区边缘、村民生活区附近有焚烧冒烟现象,就立即通知当地镇街,查明原因,及时处置。把森林防火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杜绝较大火情、火灾。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