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也明确要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为行动指南,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纪律自觉、纪律定力上下功夫,推动党员、干部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要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有无纪律意识,对于党的纪律建设具有基础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性,要求通过纪律教育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首先,要让党员、干部明白纪律意识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具有的观念,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明白在党的纪律面前,所有党员一律平等,没有特殊分子,但身处不同的岗位或职位的人纪律标准又有区分,在党的事业中所负的责任越大,党纪要求就越高。其次,要让党员、干部意识到党的纪律具有广泛性和全面性,涉及党规党纪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涵盖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所有要求和规定。第三,要求党员、干部的心中始终要有纪律这把言行“标尺”,除了在学习中明晰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外,还要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使用党纪来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心中无形“标尺”划出行为具体“边界”,真正做到心中有“规”、行为有“度”。
二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自觉。纪律是外在的强制性约束,也是发自内心的自觉尊崇。要从他律和自律两个方面发力,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第一,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第二,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做组织上的“老实人”。不断强化组织观念,认真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服从组织约束,始终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就是为党工作”。第三,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做经济上的“清白人”。不触碰纪律底线、不逾越规矩红线,既“自律”又“律他”,既“管好自身”,又“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第四,要自觉遵守群众纪律,做群众的“贴心人”。积极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回应群众现实关切和需要,努力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第五,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工作中的“担当人”。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进行斗争,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第六,要自觉遵守生活纪律,做生活中的“高尚人”。培养高雅生活情趣、高尚生活情操,端正生活态度,净化社交圈子,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
三要涵养党员、干部的纪律定力。心定则有恒,志坚则不惑。定力不够,遇到诱惑就会心猿意马,看到利益就会不由自主,碰上“围猎”就会心旌摇曳,从而在不知不觉中走上违纪违法之路。只有重视纪律定力的涵养,党员、干部才能对纪律保持始终如一的坚守、遵循和践行,才能提升自身免疫能力。首先,要绷紧纪律之弦。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党员、干部要以“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的警觉,层层设防、处处设防,努力把好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和亲情关,任何时候都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不辜负党的培养、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其次,要常怀敬畏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诱惑,除了“要有情操”这道防线外,还“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古人说得好:“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第三,要涵养浩然之气。党员、干部要有一种“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定力,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永远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作者单位 绍兴市委党校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占志刚 编辑:方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