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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七部门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2

2024-05-11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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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押金、会员费应当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意见设立了2025年前建立健全跨部门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机制的目标。在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定期通报问题线索、研判重大风险隐患,协同做好存量攻坚;加强与存管银行协同配合,实现存款银行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形成行业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双向发力的管理模式。

李邦华还特别提示老年人及家属,面对低价、打折、优惠时,要保持谨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交费方式。(据新华社)


作者: 编辑:张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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