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产源头管理,近日,我市在全市食品生产领域开展“特供酒”专项整治。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酒类食品生产主体宣传贯彻禁止制售“特供酒”“专供酒”等预警提示,督促酒类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特供酒”“专供酒”等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分解到酒类生产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清单的委托加工管理、标签标识验收、包装操作规范、成品仓库巡查、产品销售追溯等各环节,要求依法落实“日周月”自查机制。截至目前,已向全市118家酒类生产企业和148家酒类食品小作坊全部宣传贯彻到位。
对酒类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特供酒”“专供酒”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包材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展示(柜)馆等场所,详细查阅委托生产合同、广告宣传手册。截至目前,我市已检查酒类食品生产主体122家,暂未在生产环节发现问题。
此外,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加强敏感信息预警监测功能,常态化对我市酒类企业线上销售开展预警监测和溯源管理工作。如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浙里共富”网络直播监管平台,将“特供”“专供”“军供”等关键字样纳入AI检索目录,对白酒特定线上销售渠道进行检测巡查,并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加强生产源头追溯管理,明确整改内容、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保障“特供酒”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作者:记者 严竹萍 编辑:严心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