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并开展“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新昌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浙江元亨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木栖动植物养殖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4月19日,检察人员现场检查了购销台账、合同、相关制品等材料,重点排查医药和药材公司是否存在受保护野生动物入药的非法销售现象,并对于野生动物繁育场所是否存在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相关法律知识。经检查,未发现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为营造野生动物保护的氛围,提高全民保护的意识。4月24日,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七星公园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共享生态家园”为主题的“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在线下采取悬挂横幅、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向百姓们科普新昌分布的保护动物和鸟类的保护知识,使他们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并发放了资源保护科设计定制的野生动物保护为主题的环保袋和纸巾盒。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大“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力度。同时,持续扩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爱护动物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生态美好家园。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