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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房地产开发商,被行政处罚

2024-05-01 18:59

来源:

信用中国披露信息显示,绍兴中国轻纺城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被罚。

违法事实: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当事人在时代凤凰岛B3地块已建成1幢3层物业用房的主体建筑,该物业用房位于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构成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结合文物专家组论证意见进行整改和修复,恢复大运河历史风貌,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十九万元。

(内容来源:信用中国)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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