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越城区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越城区市场监管局迪荡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中兴北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对店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在现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有相关3C认证标志、合格证明等,并对该门店的蓄电池、充电器两个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委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相关检测。
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机电轻工科高级工程师冯荣彪告诉记者,他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抽检的两组蓄电池、4个充电器进行安全、性能等方面检测,“充电器主要检测防触电、发热以及电压强度等方面,蓄电池主要检测容量是否达标、低温对电池的影响等方面。”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销售环节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质量安全监管,并同步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处理。”越城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累计抽检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共20批次。
越城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合规选购”“规范充电”等,建议市民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实体店或电商平台购买,并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选购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选购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应仔细查看蓄电池产品标识信息、适用范围,远离“三无”蓄电池;要按照适配性要求,充电时应选择与蓄电池类型、电压等相适用的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远离易燃物,并应确保通风、散热,充电方式、充电时长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建议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保护器、自动充电插座等相关产品;还要特别注意,切勿对电动自行车解除限速,切勿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尤其不要加装改装蓄电池。
作者:记者 严竹萍 编辑:严心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