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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了一棵树,两单位收到近30万罚单

2024-04-2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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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树被混凝土搅拌车撞“伤”,不久后倾斜死亡,且不具备抢救复壮条件,谁应来担责?近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了案件审理详情。

搅拌车撞到树龄178年的龙眼树建设单位收到25万元罚单

2021年7月,广州市甲建材有限公司(化名)的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在施工场地旁倒车时,刮撞到一株树龄178年的挂牌龙眼树,造成树木损伤、树枝折断。

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搅拌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不久后,该龙眼树倾斜死亡

林业和园林单位出具的调查报告载明,该株古树枝干有机械损伤痕迹,且已不具备抢救复壮条件,但分析其死因存在多种可能因素,无法作出确切的判断。

因涉案古树被损伤后倾斜死亡一事,辖区住建局经调查后对项目建设单位乙经济合作社(化名)未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造成古树死亡的行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

同时,住建局对甲建材公司刮撞损害古树的行为作出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

古树属于二级古树二审维持原判

甲建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复议维持原行政处罚。甲建材公司仍不服,认为涉案龙眼树应为三级古树,处罚过重,诉至法院。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广州市绿化条例》(2020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不足三百年的古树为二级古树

本案古树树龄178年,应属于二级古树。虽该古树倒地死亡是多因一果造成,但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建材公司搅拌车司机倒车碰撞导致古树主干倾斜损伤、树枝折断。

涉案车辆碰撞古树的行为属于《广州市绿化条例》(2020年修正)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损害古树的行为。

区住建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涉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程序合法。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甲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刮撞损害古树的违法事实清楚法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法官表示,车辆倒车时不慎刮撞古树导致古树损伤、树枝折断,最终古树死亡。虽然古树死亡为多因一果,但刮撞损害古树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受到处罚。

法官评析指出,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的珍贵遗产,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见证了人类的历史文化发展,孕育出自然绝美的生态风景,承载着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景观、生态、科研价值。

由于古树名木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被破坏,损失将难以挽回。因此,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护人类的精神家园,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本案系损害古树而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涉案古树树龄178年,为二级古树名木。涉案古树死亡虽然可能由多个原因造成,但搅拌车的刮撞行为确对古树造成了损害。

法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施工单位损害古树的行为予以处罚,彰显了司法保护古树名木,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绿美广东高质量发展的坚定立场,对提高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促进城市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共赢具有积极意义。

(越牛新闻综合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作者: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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