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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破小”原拆原建,你愿意吗?

2024-04-17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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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提醒的是,试点对象有限制且业主需要“补差价”

越城区某老小区。(资料图片)

近日,省建设厅等部门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杭州市当天就有老小区业主提出了原拆原建的申请。这几天,不少绍兴人也在关注着“老破小”原拆原建的事情。

“我有套房子,都搞不清小区是哪一年建成的,就是那种老的楼梯房,而且楼梯还属于半露天的,特别想原拆原建。”读者陈先生说,他去年在越城区府山公园附近买了一套学区房,因为楼房太破旧,小区内停车又极为不便,所以一直空着,想租出去都困难。如果原拆原建,他是非常愿意并支持的,如果房子面积可以扩大,他考虑自住,住在府山公园边上也是好的。

此外,还有不少人关心的是,原拆原建之后的小区容积率能否改变;新房产证能否变更老人的名字为儿孙的名字;能不能多建造一些房子,售卖所得的房款补贴给原住民……对于读者关心的问题,因为意见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记者无法给予回复。但是可以明确的是,“老破小”原拆原建就是通过政府引导、业主出资,实施老旧小区危旧住宅的整体拆除重建。其中不仅需要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而且需要业主“补差价”。

而且原拆原建的试点对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拆改结合型住宅小区,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所谓拆改结合型住宅,即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主要包括以下3种:房屋质量总体较差,且部分依法被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的;以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的非成套住宅(含筒子楼)为主的;存在地质灾害等其他安全隐患的。

从目前杭州正在申请原拆原建的老小区居民反馈情况来看,虽然大部分居民持支持态度,但也有部分老年居民表达了自己的顾虑,其中有些人是不愿意出钱,有些人是担心“来不及”回迁。

对于绍兴关注“老破小”原拆原建的读者来说,建议等意见实施细则出台之后,再找有关部门进行详询。

记者 吴维祥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黄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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