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变道到我这边,我慌死了,现在手脚还在抖!”驾驶员戚某回想起事故经过,仍是一脸后怕。
2024年4月3日上午9时许,绍兴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数字作战室接到报警,在G1522常台高速公路往台州方向道墟互通附近,一辆小车与一辆货车发生刮擦事故,车辆停在车道上。接到报警后,大队数字作战室立即通过电话回访,引导双方事故车辆开至就近高速出口进行处理。
现场民警在调看了当事车辆行车记录仪。原来,事发时小车驾驶员戚某驾驶车辆在第一车道内正常行驶,在她右边车道的货车忽然向左侧变道刮擦了戚某的右侧车头,正在听着“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的戚某,就这样被变道货车狠狠伤到了。
经现场询问,货车驾驶员梁某在变道时未观察左侧是否有行驶车辆,直接向左打了方向,致使车身挤压到戚某驾驶的小车,并导致小车与中央护栏发生刮擦,所幸未出现人员受伤情况。
经高速交警现场判定,货车驾驶员梁某因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被处以罚款200的处罚。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车需谨慎,随意变道可不行。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着想,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通讯员 王振宇 冯俊辉 编辑:黄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