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诸暨市公安局发布一则公告称,金剑雄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相关受害人及时报警并提供资料。
公 告
犯罪嫌疑人:金剑雄,男, 1973年3月19日生,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五松村3组9号。宁波久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金剑雄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的相关规定,现要求未报案的受害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到诸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受害人不愿报案或不配合报案的,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傅警官
联系电话: 0575-87193766
特此公告
(越牛新闻综合诸暨市公安局)
作者: 编辑:高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