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一家耳部护理店因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款11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合计超过22万元的“天价罚款”引发大家对于“小过重罚”的讨论。昨天事情有了最新进展,相关执法强制执行申请已被撤回。
据悉,2023年3月,李女士通过加盟的方式在宜宾市翠屏区开了一家耳部护理店,主做采耳和耳部理疗。“加盟时告知我主要业务是理疗、疏通经络、采耳。”李女士说。
李女士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门店的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此外还有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但开业不到半个月,李女士便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而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我将液体滴入耳朵是为给顾客体验;使用内窥镜是为掏耳朵;云刀是采耳工具。”李女士说。
此后,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李女士的耳部护理店涉嫌非法行医。在李女士仍未履行处罚决定后,翠屏区卫健局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3月22日,该案在法院举行了听证。
(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