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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一少年驾驶汽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年仅13岁

2024-03-28 16:11

来源:

近日

江苏扬州市高邮交警

发布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糜某(男,13周岁,高邮郭集镇人)驾驶新能源汽车与十字路口东侧等红灯的刘某(女,37岁,高邮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事发后,糜某驾车逃逸。案发后,高邮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就锁定了糜某。经过经过调查取证,该起事故糜某负全责,刘某无责任。可糜某一直未到案处理事故。

今年3月15日,糜某到案处理,民警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时,其中的原因令人难以置信。去年,丁某从扬州某车行租来新能源汽车,回来仅开一天就被小弟顾某(男,17周岁,郭集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拿去开,顾某小弟糜某趁其没注意,竟将丁某租来的新能源汽车偷开到高邮找朋友玩,在回家途中与刘某驾驶车辆发生碰撞,糜某知道自己未成年无证驾驶闯祸,随后驾车逃逸,而刘某先期垫付8500元修车。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监护人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越牛新闻综合扬州新闻广播)

作者: 编辑:张艺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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