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钱了!
一位绍兴头条的网友
兴奋的向小编发来一张短信的截图
称政府要给二孩三孩家庭发钱了!
短信内容
“各位居民: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柯桥区户籍,二孩在2024年1月1日(含)后出生、三孩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孩子户籍首次申报在柯桥区内目前户口在下市头社区的。请在3月20日前来社区办公室申请办理二孩三孩相关补贴,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这条短信的落款为绍兴市柯桥区的柯桥街道下市头社区。
那么这条短信是真的吗?为此绍兴头条小编询问了柯桥区相关人员,得到的回复是:的确是真的,家有二胎,三胎的可以去领取补贴了!
在今年2月份,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指南】《柯桥区二孩、三孩专项支持政策》涉卫健条款办理须知”。明确了柯桥区符合条件的二孩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三孩一次性补贴20000元,三周岁以内每年补贴10000元!
详细的政策如下——
一、补贴类型
涉卫健条款补贴类型有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三孩产妇育儿津贴和育儿补助、三孩托育补贴、三孩孕妇商业保险。
二、补贴流程
(一)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
1.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柯桥区户籍;
(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二孩须在2024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柯桥区,且目前户口仍在柯桥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2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二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二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2.补贴标准: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
3.发放方式: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4.办理程序:
(1)申请方式。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应自二孩出生后一年内(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符合条件的应于每年3月(或8月)向二孩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并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补贴经费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街)统一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5.申请材料:
《柯桥区二孩一次性生育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管理地的婚育证明、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6.其他说明: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生育补贴由二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生育多胞胎后,子女总数达到或超过三个的,按最高上限三孩提出申请,不再享受二孩补贴。
业务科室:区卫健局人口家庭服务科,咨询电话:0575-84138313、84126708。
(二)三孩产妇育儿津贴和育儿补助
1.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柯桥区户籍;
(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柯桥区,且目前户口仍在柯桥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三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2.补贴标准:给予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0元。子女3周岁以内的,给予三孩家庭每年育儿补助10000元,到三周岁止,不追溯。
3.发放方式: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镇(街)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4.办理程序:
(1)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3月(或8月)向三孩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补贴经费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街)统一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5.申请材料:
《柯桥区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申请表》、《柯桥区三孩家庭育儿补助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管理地的婚育证明、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6.其他规定:
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自三孩出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在本区实施《柯桥区二孩、三孩生育支持政策》前生育的,申请时限从印发实施之日(2023年12月30日)起计算。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产妇本人申请,严禁他人申领。
业务科室:区卫健局人口家庭服务科,咨询电话:0575-84138313、84126708。
(三)三孩托育补贴
1.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柯桥区户籍;
(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
(3)补贴对应的第三孩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柯桥区,且目前户口仍在柯桥区;
(4)第三孩须在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3个的;
(2)补贴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3)三孩系非婚或婚外生育的。
2.补贴标准:凭托育发票等资料给予三孩家庭每年上限为10000元托育补贴。
3.发放方式: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镇(街)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4.办理程序:
(1)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于每年3月向三孩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镇(街道)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卫生健康局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补贴经费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街)统一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
5.申请材料:
《柯桥区三孩托育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管理地的婚育证明、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正规发票和入托协议、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6.其他规定:补助按照“自主申请、逐级审核、一次发放”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孩托育补贴按发票金额报销,自三孩满一周岁起到三周岁止(13个月-36个月),每年报销上限为10000元。从发文实施之日起按周年申请,不追溯、不补发。
对符合申领三孩托育补贴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托育补贴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业务科室:区卫健局基层妇幼科,咨询电话:0575-84126147。
(四)三孩孕妇商业保险保障
1.投保对象(被保险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柯桥区户籍,且孕妇常住在柯桥区;
(2)现存夫妻共同生育的两个子女;
(3)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已建卡孕妇,且尚未分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保险范围:
(1)现存子女数少于2个的;
(2)婚外或非婚怀孕的;
2.保险标准:给予三孩孕妇最高 300 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保险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3.办理程序
1.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孕妇向其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女方户籍地为区外的,向男方户籍地镇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三孩孕妇保险资格的,将申请材料一并推送给保险公司。
3.投保确认。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信息资料24小时内办理保险,并将投保信息发至被投保人手机。
4.保险理赔。三孩孕妇出现保险协议应当赔付的意外情况时, 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意外发生两年内),由保险公司按协议进行理赔。
4.申请材料:
《柯桥区三孩孕妇意外保险申请表》、医院建档证明、个人社保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现存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育管理地的婚育证明、其他资料(如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5.其他规定:保险按照“自主申请、镇街审核、区级购买”的原则组织实施。
业务科室:区卫健局人口家庭服务科,咨询电话:0575-84138313、84126708。保险公司:18368081762。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0日
附:柯桥区各镇(街道)社事办办理咨询电话:
柯 桥:89969571 柯 岩:84318027 华 舍:84085973
湖 塘:84385032 齐 贤:85181027 安 昌:85656069
福 全:88405691 兰 亭:84601836 钱 清:84056041
杨汛桥:84069042 马 鞍:85529325 夏 履:89974330
漓 渚:88401226 平 水:85761551 王 坛:85788002
稽 东:89182712
其实不光是柯桥区
在绍兴不少县市区都有二孩三孩补贴
千万不要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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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
一、政策对象
本政策适用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区户籍,补贴对应的子女首次落户须在越城区,且目前户口仍在越城区。其中的“二孩”“三孩”均指在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第二孩、第三孩。
二、主要内容
1.发放三孩产妇育儿津贴和育儿补助。给予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2万元;子女3周岁以内的,给予三孩家庭每年育儿补助1万元,到三周岁止,不追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2.发放三孩托育补贴。对在越城区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的1-3周岁的三孩婴幼儿家庭发放入托补贴。凭托育机构正式发票申请补助,一年一申报,补助上限为1万元,到三周岁止,不追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3.三孩产妇产假期间予以社保补贴。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给予所属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部分给予产妇本人社保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补贴月份从三孩出生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4.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可贷额度允许上浮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可按照实际房租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5.加大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力度。对符合当地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在户型选择、房源面积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全免;选择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按低保家庭标准发放。(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6.支持三孩家庭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出租,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0%确定租金。(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7.给予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且子女均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本区域内新建商品房(不含安置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2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购房补贴,具体内容、期限按照区建设局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8.加大三孩学前教育阶段费用减免力度。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在户籍住房条件同类情况下确保入学,保教费全免;就读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按所在地上年度省二级公办幼儿园平均收费标准予以补贴,超过部分自付。(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9.开展三孩免费接受课后服务。符合条件的三孩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10.落实长幼随学政策。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阶段,户籍或家庭住房(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产权住房或公房)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二孩、三孩,可根据学校学额统筹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1.鼓励金融机构向二孩、三孩家庭提供差异化的优质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其他
(一)政策有效期为三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如上级政策规定高于本标准,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5日。联系电话:0575-85733833。
上虞区
1、对每对在上虞区登记结婚的夫妇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包。
2、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
3、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贴,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100%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
4、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300元和500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3岁。
5、婴幼儿2-3岁期间,对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500元和800元托育服务补助。
6、孩子0-3岁期间,参照上年度上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7、对0-3岁的三孩及其母亲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
8、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商品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发放30万元房票。
9、三孩家庭公积金可贷额度允许上浮30%。
10、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孩家庭按市场价70%标准确定,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市场价60%标准确定。
11、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且确有租房需求的二孩、三孩家庭,实际租房(商品房)时,分别依申请发放每月8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助。
12、三孩在幼儿园期间的保教费减免50%。
13、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阶段,同一个乡镇(街道)范围内拥有住宅产权和户籍的二孩,可跟随一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三孩入园、入学不受学区房限制。
诸暨市
三孩产妇一次性给予2万元育儿津贴。若子女在3周岁以内,则每年向三孩家庭发放1万元育儿补助,直至孩子3周岁止。对在市内备案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的 1-3 周岁的三孩婴幼儿家庭发放入托补贴。针对教育,除了加大三孩学前教育阶段费用减免力度,符合条件的三孩还能申请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在住房保障支持上,加大二孩、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力度,如对符合要求并选择实物配租的家庭,在户型选择、房源面积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租金予以适度减免。同时,支持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向符合保障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出租,二孩、三孩家庭分别按同类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70%、60%确定租金。另外,还对三孩家庭实施相应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如提升可贷额度、优先发放贷款等。
此外,三孩产妇在产假期间可享6个月社保补贴。其中,对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缴费部分的100%给予所属企业社保补贴。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则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的100%给予产妇本人社保补贴。
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政策享受对象主要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且子女户籍均在我市落户。其中,“二孩”“三孩”均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第三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应材料,经初审、审核、公示后,按流程发放相应补助。
请相互转告!
赶紧生二孩、三孩去了!
(内容来源:我爱大绍兴)
作者: 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