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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长出“牙齿”

2024-03-0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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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少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较为突出。许多人以往对此可能熟视无睹。更多的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发生火灾是小概率事件。

对于电动自行车危及消防安全的各种乱象,我们并不缺少法律法规。2021年,应急管理部就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不仅明确了高层民用建筑中电动自行车停放的“禁区”,还明晰了法律责任,对单位及个人违反规定都有相应的罚则。比如,规定明确凡是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10000元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1000元罚款。然而,现实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常有,处罚却不常有。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法律法规成了“纸老虎”,令一些单位和个人肆无忌惮。龙骧园小区也曾多次因为火灾上过新闻,可是,该小区还是没有汲取教训,架空层依然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消防设施维护不力,还有“飞线”充电等。

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由来已久,几成顽疾。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存在该由谁来管理、处罚的问题?因此,首先要厘清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其次,法律必须长出“牙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典型,以儆效尤。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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