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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就医负担

2024-03-0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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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家住越城区城西的吴女士帮其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母亲刘某买完药品后,欣喜地发现报销费用相较于以往提高了100元。这得益于越城区落地了新政策,增加了4个特殊病种,按照规定可提升门诊报销比例。

据了解,今年《关于完善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的通知》实施后,绍兴市新增了4个病种,分别为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及帕金森病。“这4个病种原先都属于慢性病治疗病种,属于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较住院待遇低,且有封顶线。纳入特殊病种范围后,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封顶线28万元,职工医保不设封顶线,大大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工作人员吴方钢说。

纳入特殊病种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以开头提到的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刘某为例,刘某需长期服用精神兴奋药“甘露特钠胶囊”。该药每月要服用两瓶,每瓶单价296.1元,全年药品费用达到7106.4元。刘某参加的是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原先按慢病待遇报销,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报销比例为65%,每月配一次药可报销376.38元,但因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有封顶线(吴奶奶因已申请慢病备案,年度内最高报销1200元),仅够报销3个月多的药品用量。而就在前不久,刘某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进行了阿尔茨海默病特殊病种备案,可享受特殊病种待遇,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单次报销可提高114元。报销额度参照住院额度,一年下来可以多报销4687.25元,且不占用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此次调整后,全市特殊病种种类已达到21种。吴方钢提醒,享受特殊病种报销要先备案,备案需由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备案单(精神类特病需由相应专科医生开具备案单),再由医院医保办审核后上传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特殊病种相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按住院待遇报销。该政策实施以来,越城区内已受理新增特病病种备案90余人次。

越城区人民医院医保办负责人杨迎春说,近段时间,院里已经进行了新政策专题培训,对相关病人做好政策宣传和备案指导,以帮助更多病人及时享受政策待遇。


作者: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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