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红十字会批复同意,绍兴市中医院正式被冠名“绍兴市红十字中医院”,成为绍兴首家“红十字号”医院。
据了解,冠名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会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传承发展红十字会初心使命,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着重要意义。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可以推动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促进院际间人才培养交流,是拓展服务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有利契机。两者结合,是一项双赢的合作,相得益彰。
“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的开展,在促进人道公益事业发展、深化医疗技术服务、加强人才交流培养、推动越医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市红十字会将积极搭建平台,努力动员人道资源,凝聚更多社会力量,持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服务人民,促进全民健康事业发展,互补优势、集结智慧,共同唱响‘红十字中医院’好声音。”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执委会主任陈洁告诉记者。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