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实施工作。越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在越城分会场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条例》共十章,九十六条,在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徐荻指出,今年是越城区体制调整后的起始之年,新春第一会以招商引资为主题,营商环境是越城最大的竞争力,也是最大的发展动力,幸福越城能否实现取决于我们是否拥有最优的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为越城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徐荻强调,全区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营造出更优的营商环境,为越城企业家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抓好学习宣传,开展专题讲座,主动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要纳入到普法工作、党校培训的内容以及各级中心组的学习中;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对企业有事就办,无事不扰,在不违纪不违法的前提下,敢担当敢作为;抓好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员、观察员、体验员等制度,让市场主体成为营商环境好坏的评判者。区人大常委会将主动做好与省、市人大的对接协调,通过执法监督手段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并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助力越城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做出特色亮点。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