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成因中,有不少是由于汽车随意变更车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2024年2月12日17点02分许,绍兴高速交警监控发现:在S9苏台高速往台州方向94公里+650米处,一辆重型半挂车突然从第二车道变道至第三车道,变道过程中撞上了正在第三车道行驶的黑色小车,导致黑色小车旋转90度后被顶了300米。
经民警询问得知:货车驾驶员辛某从金华前往杭州,在途经事发路段时,变道未观察到正常行驶的小车导致碰撞,现在想想非常后悔。
小车驾驶员陈某及乘客魏某表示:当时正在第三车道上行驶,突然后面有辆货车撞上来,当时害怕急了,现在想想都很害怕。
最后民警认定:货车驾驶员辛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提醒,变更车道时,务必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再变道,非特殊情况,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变道!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通讯员 陈金水 茹明峰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