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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绍兴一地禁止...

2024-02-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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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和避免春节等重要时段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024年2月8日—2月24日)、清明节期间(2024年3月23日—4月21日)、冬至期间(2024年10月1日—12月22日)。

二、禁火范围:全市林地和林地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三、在林区野外禁火期、禁火区内,严禁祭祀上坟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农事活动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坎草、野炊、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严防严守。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禁火的规定。对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者或森林火灾肇事者,将依法予以严处。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诸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2月8日

春节前后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

进入林区必须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切勿置法律法规于不顾

心存侥幸

违规野外用火

进山入林严禁携带火种

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引起火灾

再次提醒大家

在野外点火拜祭

一定要慎之又慎

避免因疏忽酿成悲剧

(内容来源: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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