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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通报!绍兴这些地方销售的黄鳝泥鳅不合格

2024-01-2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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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嵊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一期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2024年4号)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泥鳅、黄鳝第一次上榜了,爱吃泥鳅黄鳝的嵊州人注意了!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3310132456的泥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嵊州市奇松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1月17日向嵊州市奇松水产摊送达了编号:HZ-J2310051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3公斤,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农兽药残留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1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3310132594的黄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嵊州市蓥蓥海鲜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1月23日向嵊州市蓥蓥海鲜店送达了编号:20234409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2.8公斤,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农兽药残留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72.8元;罚款3100元。

绍兴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越牛新闻综合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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