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住房公积金新增五家便民服务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的宗旨,打响“公积金·薪聚柯桥”服务品牌,缩短住房公积金服务半径,实现“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柯桥区在前期钱清工行、马鞍建行设立2家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新增5家便民服务点,于2023年12月25日正式启用,为企业、群众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
便民服务点的业务范围: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但不包括贷款审批、贷款结清证明开具、跨省通办代收代办、法院查询、冻结(解冻)、单位退缴、单位降比或缓缴、免缴申请等。
柯桥区公积金业务受理地址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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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新政
一、实施“无忧还贷”按月提取转账业务
◎业务受理范围
1.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发放的纯公积金贷款;
2.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发放的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
注意:因银行数据共享受限,目前暂时仅限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绍兴银行的贷款客户。
◎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主贷人申请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贷款银行银行卡;
2.系其他共同借款人申请的,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主贷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原件,以及申请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一类借记卡。
◎业务基本规则
1.每月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的申请,当月审批,次月生效。
2.按月转账资金于每月10日前(含10日)到账(节假日顺延)。
3.主贷人必须作为该笔贷款主体签约,同时配偶及其共同借款人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4.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只能申请办理其中一套,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办理条件
1.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缴存的职工及其配偶;
2.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3.所购新建商品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
3.涉及购房人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额度
申请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提取行为发生之日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金额之和。
三、实施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商贷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2.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且仅为该套住房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2)已办理的商贷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个人信用良好(商贷近5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的逾期记录),并符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征信的有关要求;
(3)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4)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商贷余额;
(5)首轮申请面向唯一住房(即: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为家庭名下<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以区、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的缴存职工家庭。2024年年初将申请条件放宽至家庭名下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以区、县<市>不动产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和最高限额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及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确定的贷款政策执行。同时,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总额不得超出原商贷剩余金额(取万元以上整数)。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四、提高贷款额度
◎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上调住房公积金保底额度
聚集“扩中”“提底”,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从15倍调整至20倍。
五、创新代际支持
出台覆盖全省范围的购房还贷“代际扶持”政策,允许缴存职工父母(主贷人的父母)或子女(主贷人的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帮助偿还住房贷款。
(越牛新闻综合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周琦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