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上虞、诸暨等地都陆续发布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其中提到,较之前政策,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上虞个人缴费标准为620元,较2023年度有所提高。
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筹资标准(含大病保险费用)
缴费方式
1.通过支付宝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参保人员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支付宝”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打印缴费证明、查询缴费记录等业务。
2.通过微信为自己缴、帮他人缴费
参保人员通过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付款”即可完成缴费。“微信”可以实现为自己缴、帮他人缴、银行缴费协议签约等业务
3.通过银行签约批扣
4.通过银行窗口收现
待遇提高
1.取消门诊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标准。
2.提高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肺结核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保持50%不变;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15%不变。
3.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即除原来政策规定的有效签约人员,特困、低保、低边等四类人员净报销限额保持不变外,其他慢性病人员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200元。
4.扩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药店范围从原来的指定定点零售药店扩大至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15%。
特别提醒
1.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后,在2024年医保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第3个月开始享受。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含90天)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2.普通城乡居民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620元,较2023年度有所提高,参保人员如选择银行签约卡自动扣缴费用,请在正确的银行签约账户内足额缴存费用便于扣款。银行签约扣缴账户为银行签订医保缴费扣款协议的有效账户,为防止存错金额影响扣款,请及时与税务部门或银行确认签约卡账户。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