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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维修工程咨询服务采购的说明

2023-09-18 16:30

来源:

一、服务采购内容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及下属公司出租房屋维修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宗维修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编制、年度单宗维修工程合同价累计2万元及以上的合并项目和单宗维修工程合同价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等。

二、采购人: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一)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应有三家及以上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且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2.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3.本次招标工程咨询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者后须在合同期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开展正常咨询工作,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综合实力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恶意竞争。

5.中标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万元(不计息),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由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内予以退还。

6.编制工程预算造价或竣工结算审核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实勘现场,全面了解咨询工程的实际情况,核实工程量,依照现有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对出具工程预算造价和结算审核报告书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有关审计部门审查。

7.报告提交时间

(1)工程项目预算造价报告,自承接工程项目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自收到施工单位送审竣工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结算报告延迟交付的,交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8.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泄露与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9.根据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为单位,结算单宗维修工程咨询服务费用。

(三)投标人投标报价及评标方式

1.编制单宗工程项目预算造价或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费用计取,按照《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下浮率下限为10%,低于10%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单宗咨询服务费用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

2.施工单位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单宗招标项目2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评标方式:以投标人投标有效报价下浮率最高者中标,如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最终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报名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自动终结。再次报名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其他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对象。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27日(9:00-11:30 /14:00-16: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418室,联系人:胡斌。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以及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咨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9:30时在绍兴市延安东路

628号417会议室举行。

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作者: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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